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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四起委属企业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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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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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 ,强化警示教育国资系统广大党员干部 ,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饮酒驾驶案通报如下:
    一、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路支行零售客户经理李亮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2月11日20时30分许 ,李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 ,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抽取血样鉴定 ,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6月8日 ,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亮拘役三个月 ,缓刑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8年7月2日 ,经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给予李亮开除党籍处分 ,并降低客户经理评级、扣发两个季度绩效 。
    二、公交集团物资中心材料工杨卫伟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9月27日23时许 ,杨卫伟酒后驾驶小型轿车 ,沿合肥市临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肥西路交口处 ,被民警现场依法查获 ,随即民警将杨卫伟带至医院提取血样 ,经司法鉴定 ,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已达 到醉酒标准 。杨卫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8年11月20日 ,经公交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给予杨卫伟开除党籍处分 。
    三、公交集团第一巴士公司原营运科科长范成峰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9月6日21时许 ,范成峰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在休宁路与东至路交口被执勤交警依法查获 ,经抽血检验 ,范成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1 月30日 ,范成峰被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 ,判处拘役二个月 ,缓刑四个月 ,并处罚金 。2018年10月29日 ,经公交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给予范成峰开除党籍处分 。2018年11月1日 ,范成峰职务降为第一巴士公司技术科机务员 。
    四、产投集团合肥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投资发展部经理马磊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6月21日21时15分左右 ,马磊酒后驾驶机动车(小型客车)沿合肥市高新区天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海关路交口时 ,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17年11月29日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刑事判决 ,认定马磊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判处被告人马磊拘役二个月 ,缓刑三个月 ,并处罚金二千元 。 2018年11月22日 ,马磊被合肥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撒职2018年11月23日 ,经产投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 ,给予马磊开除党籍的处分 。
    市国资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 ,引以为戒 ,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 ,带头遵守党纪法规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 ,从严监督 ,确保令行禁止 。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并对多发频发的单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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